新蔡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病房楼及院内公共区域等物业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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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新采招标-2025-21 | |||||||||||
2、项目名称:新蔡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病房楼及院内公共区域等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5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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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新蔡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病房楼及院内公共区域等物业保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节能环保、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信用承诺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新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应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信用查询渠道: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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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