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鼓楼区机关事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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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汴鼓财招标采购-2025-2 | |||||||||||||||
2、项目名称:开封市鼓楼区机关事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8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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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开封市鼓楼区机关事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包含果蔬类、生鲜肉类、禽肉类、蛋类、水产类、干货调料类、粮油类、豆制品类及其他副食品等),具体采购内容及采购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供货(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标准。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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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执行。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供应商及供应商所投货物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各种食材、调料规格及要求;中标后如因配送食材问题引起安全事故,后果自负(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注:①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资格审查开始前对所有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 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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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