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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智慧供暖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9-17 14:21:13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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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13731759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智慧供暖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702G25091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智慧供暖工程项目已由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智慧供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发改[2024]8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宝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向上争取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有地方政府匹配,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智慧供暖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宝清县城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1)建设⼀座企业级智慧供热平台。(2)供热区内全部776万平⽅⽶供热⾯积范围内所有74座热⼒站进⾏物理设备⽹及供热物联⽹的能⼒提升与完善。(3)供热区内涉及623.21万平⽅⽶供热⾯积范围内59座供热楼宇进⾏⼆级⽹智慧供热物理设备⽹及供热物联⽹的能⼒提升与完善。(4)供热区内部分典型热⽤户室温采集器安装(拟安装8483个)。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完成为止(填写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开标记录时可填写“365”,但投标人应对计划服务期做出实质性响应)。
2.5招标范围: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智慧供暖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三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5.1项目管理:主要承担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做好实施阶段项目管理策划;参与施工图评审并提出咨询意见;协助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及相关报批报建工作;协助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的申领工作;协助业主签订相关合同并进行合同管理:开展工程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负责全过程的档案收集与管理并提供书面及电子档案;负责各类计划的制定、下达、组织实施以及月度工作报告与各项工作总结。
具体内容为工程建设手续办理、竣工管理、现场管理、施工准备、投资控制、配合建设单位结算审计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等。
2.5.2造价咨询: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包括: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其他咨询服务。
2.5.3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包含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内业资料审核认定、归档整理等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334.362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104.132万元;工程监理费:133.399万元;造价咨询费:96.83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3.1.2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须为本企业注册人员)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单位人员;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证企相符;
3.3.3造价咨询负责人:依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规定,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证企相符;
3.3.4工程监理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证企相符;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承诺监理机构组成人员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
3.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工程监理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的养老社保记录(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总负责人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3.6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6.1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2022年9月1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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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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