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十一批集中招标(31-8青海桥头铝电有限
责任公司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NYZC-2025-09-01-602-01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或买方):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规模:对项目业主消防系统开展维护保养,对故障、老化消防设施配件及易损件进行维护更换(承担费用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每月出具1份维保报告,全年12次,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月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保,共计维护保养次数12次。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招标范围
开展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对故障、老化消防设施配件及易损件进行维护更换(承担费用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每月出具1份维保报告,全年12次,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
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3.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3.6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备消防技术服务能力的企业;
4.2本项目技术负责人一名,须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提供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资格证书。
4.3操作人员至少提供2人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相同或相似的业绩 (附合同复印件,须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名盖章页);
4.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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