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梁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丘市梁园区商丘中心医院区域雨污水管网提升改造EPC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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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商梁财采招-2025-17 | ||||||||||||||||
2、项目名称:商丘市梁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丘市梁园区商丘中心医院区域雨污水管网提升改造EPC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67,436,100.00元 | ||||||||||||||||
最高限价:674361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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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项目名称:商丘市梁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丘市梁园区商丘中心医院区域雨污水管网提升改造EPC项目; 5.2 采购编号:商梁财采招-2025-17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160号; 项目编号:商梁招办〔2025〕9号 5.3 项目代码:2502-411402-04-01-269573 5.4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涉及商丘中心医院周边以下路段:株洲路(凯旋路-归德路)、昌盛路(文化路-工贸路)、芙蓉路(文化路-八一路)、农行路(合欢路-八一路)、安东路(归德路-中州路西)安东路(神火大道-绿苑路)、哈森路(民主路-文化路)、华夏路(文化路-株洲路)、金银路(八一路-株洲路)、英康一街(八一路-株洲路)、英康二街(八一路-株洲路)、鹰德街(安东路-八一路)共12条路:共新建d300雨水口连接管3897m,d400 管道79m,d500管道551m,d600管道4073m,d800管道4057m,d1000管道2396m;新建检查井446座、雨水口632座、破除恢复路面面积55512平方米;现状管道维护6707m。 5.5 建设地点:商丘市梁园区商丘中心医院区域,包括株洲路、昌盛路、芙蓉路、农行路、安东路、哈森路、华夏路、金银路、英康一街、英康二街等路段。 5.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5.8 招标范围(内容): 第1标段:设计(包括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施工、交(竣)工验收、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及相关费用; 第2标段:承担本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5.9工期: 第1标段:9个月(其中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工期8个月); 第2标段:同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5.10质量要求: 第1标段: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第2标段: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5.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1标段:本项目工程总承包; 第2标段: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 5.12 项目总投资:6743.61万元; 5.13 招标控制价: 第1标段: 工程费用:为经政府审计部门审计最终结算价的100%; 工程设计费:135万元 第2标段:为经政府审计部门审计工程总承包最终结算价(不含工程设计费)的1.0%。 5.14 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核查随机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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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9个月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第1标段: 5.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5.1.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1.3.拟派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可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 (2)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 (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 (4)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系列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 5.1.4.投标人须提供自2025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缴费发票或电子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免于缴纳社保的企业,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1.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 5.1.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1)以上施工及设计资质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其中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负责网上投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凭 CA 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5.2 第2标段: 5.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5.2.2.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3.拟派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 5.2.4.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5 年1月以来任意 3 个月企业缴纳的税收和社保证明(提供缴费发票或电子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免于缴纳社保的企业,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2.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 5.2.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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