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资产陕西横山晶合光伏电站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横山晶合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三峡资产陕西横山晶合光伏电站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开展三峡资产陕西横山晶合光伏电站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工作,并出具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负责上报各级气象局相关部门审查,最终通过省气象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以及区(县)行政审批局备案,承担相应的评审费;在报告编制、评审过程中,若相关部门对成果质疑,由供应商负责解释、补充、修改及完善,满足相关气象局报备评审要求。
服务期:90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首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业绩或1项气象相关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文本等证明文件,且须包含显示合同签订日期和具体工作范围);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2022年至2024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它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 月22日10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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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