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国家电网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电力能源招标网
铜川市耀州区350MW、1400MWh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地下工程初勘阶段勘探劳务服务招标公告

铜川市耀州区350MW/1400MWh压缩穿气储能电站地下工程初勘阶段勘探劳务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CJY-2025-15

1.招标条件

1.1经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铜川市耀州区350MW/1400MWh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地下工程初勘阶段勘探劳务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1.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铜川市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项目地下储气库工程选址在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孙塬镇文昌村。铜川市位于陕西省中部,西安市以北约65千米。区内交通发达,咸铜铁路、梅七铁路、包茂高速、延西高速、国道G210及在建的包茂高铁等南北向交通线在项目区附近通过,交通便利。

拟建350MW/1400MWh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项目通过地下铜室压缩空气方式进行储能与发电,本工程为拟建设项目配套地下储气库部分,主要任务是在充分利用围岩资源的前提下,依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岩石力学相关理论,提出地下铜室的建设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造价方案等,为压缩空气储能电站提供可靠的储气载体。储气库采用人工铜室方案,储气库容积约25.1万m。

结合本工程场区具体条件,本工程拟采用人工开挖铜室的方式修建地下储气库。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地下工程部分主要包括储气库主矿室、施工运输通道、运营检修通道、压缩空气连接管道。地下室拟采用大罐式布置。大罐式开挖直径40m,罐体高114m,罐顶标高约540~560m,罐底标高约426~446m。

本次勘察阶段勘察范围为地下工程部分,包括地下储气主室及连接地下储气库的运输通道勘察工作,不含地上相关工程的勘察内容。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铜川市耀州区350MW/1400MWh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地下工程初勘阶段勘探劳务服务。

2.3服务期限:计划发布通知书后开展钻探工作,2025年11月25日前完成全部勘探劳务工作。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或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及以上资质。3.2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相关建设项目勘探工作业绩。3.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1年(以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网页截图);(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已被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停止参加投标的相关勘察设计单位。3.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勘察作业要求

4.1测绘

4.1.1投标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发包人要求的基准点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进行测绘。

4.1.2投标人测绘之前,应当认真核对测绘数据,保证引用数据和原始数据准确无误。测绘工作应由测量人员如实记录,不得补记、余改或者损坏。

4.1.3工程勘探之前,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勘察方案的孔位坐标,进行测量放线并在实地位置定位,埋设带有编号且不易移动的标志桩进行定位控制。

4.2勘察

4.2.1投标人必须确保所投标段内劳务数量进场开展正常勘探,并能承担本标段范围内物探、钻探、原位测试、水文试验及详勘报告编制等劳务工作。

4.2.2投标人勘探过程中应积极组织实施,必须按规定时间完成所有钻探工作,若未能按要求上足劳务开展勘探,招标人有权将工作量给其它标段,投标人必须服从,且如发生延误,将按延误天数处以罚款。投标人积极开展本项目勘探过程中的各类试验,安排专人清理样品、送样,取样3天内完成送样,每批次样品实验室必须在送样后5天内提交化验资料,若发生延误,将根据发生延误的环节,按延误天数处以罚款。

4.2.3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人《钻探技术要求》作业,服从勘探项目部工作安排,接受地质组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包括工作量的调整等,严格执行勘察项目部的奖惩措施。

4.2.4投标人应当根据勘察目的和岩土特性,合理选择钻探、井探、槽探、洞探和地球物理勘探等勘探方法,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勘察任务创造条件。投标人对于勘察方法的正确性、适用性和可靠性完全负责。

4.2.5投标人布置勘探工作时,应当充分考虑勘探方法对于自然环境、周边设施、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架空线和其他物体的影响,采用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防范控制,不得造成损坏或中断运行,否则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6投标人应在标定的孔位处进行勘探,不得随意改动位置。勘探方法、勘探机具、勘探记录、取样编录与描述,孔位标记、孔位封闭等事项,应当严格执行规范标准,按实填写勘探报表和勘探日志。

4.2.7勘探工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当按照规范要求及时封孔,并将封孔记录整理存档,勘探场地应当地面平整、清洁卫生,并通知发包人、行政主管部门及使用维护单位进行现场验收。验收通过之后如果发生沉陷,投标人应当及时进行二次封孔和现场验收。

4.2.8投标人应当针对不同的岩土地质,按照勘探取样规范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根据地层特征、取样深度、设备条件和试验项目的不同,合理选用取样方法和取样工具进行取样,包括并不限于土样、水样、岩芯等。

4.2.8取样后的样品应当根据其类别、性质和特点等进行封装、贮存和运输。样品搬运之前,宜用数码相机进行现场拍照;运输途中应当采用柔软材料充填、尽量避免震动和阳光曝晒;装卸之时尽量轻拿轻放,以免样品损坏。

4.2.9取样后的样品应当填写和粘贴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并不限于工程名称、孔号、样品编号、取样深度、样品名称、取样日期、取样人姓名、施工机组等。

4.2.10投标人应当根据岩土条件、设计要求、勘察经验和测试方法特点,选用合适的原位测试方法和勘察设备进行原位测试。原位测试成果应与室内试验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检验其可靠性。

4.2.11投标人的试验室应当通过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CMA计量认证,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试验人员和试验条件,否则应当委托第三方试验室进行室内试验。

4.2.12投标人应在试验之前按照要求清点样品数目,认定取样质量及数量是否满足试验需要;勘察设备应当检定合格,性能参数满足试验要求,严格按照规范标准的相应规定进行试验操作;试验之后应在有效期内保留备样,以备复核试验成果之用,并按规范标准规定处理余土和废液,符合环境保护、健康卫生等要求。

4.2.13试验报告的格式应当符合CMA计量认证体系要求,加盖CMA章并由试验负责人签字确认;试验负责人应当通过计量认证亥,并由项目负责人授权许可。

4.2.14投标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勘察设备进行作业。投标人更换合同约定的勘察设备的,应报发包人批准。

4.2.15投标人应当按照规范要求,及时维修、保养或更换勘察设备,包括并不限于钻机、触探仪、全站仪、水准仪、探测仪、测井平台、天平、固结仪、振筛机、干燥箱、直剪仪、收缩仪、膨胀仪、渗透仪等,保证勘察设备能够随时进场使用。

4.2.16投标人使用的勘察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增加或更换勘察设备,投标人应及日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17投标人应当配备或搭设足够的临时设施,保证勘探工作能够正常开展。临时设施包括并不限于施工围挡、交通疏导设施、安全防范设施、钻机防护设施、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办公生活用房、取样存放场所等。

4.2.18临时设施应当满足规范标准、发包人要求和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临时设施的修建、拆除和恢复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其他要求

4.3.1投标人按招标人质量及进度要求,至少应完成如下工作内容:人员进场及人员培训、现场勘探及引起的手续办理与地方协调质量自检、安全巡查及整改、钻探组织、现场编录、基础资料录入以及文明及环保要求。投标人完成所有勘探(钻探、物探、试验等)外业工作后,应按中铁设计集团归档要求按册提供原始资料。

4.3.2投标人负责取样、送样和常规试验(常规试验为原状样进行含水率、密度、颗粒密度、液限、塑限、压缩、固结试验、剪切试验,扰动样进行筛分)。

4.3.3勘察现场必需有严密合理的管理组织机构,建立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保证措施

4.3.4投标人中标标段一般为其所投标标段,但投标人服从招标单位对中标合同段的调整,并对招标人提出的其它需要说明和澄清的事项予以书面承诺。

4.3.5投标人需对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的真实可靠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随时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严重的从招标人合格供方目录中删除该单位。

4.3.6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保密,无招标人的书面委托,投标人不得将任何资料复制、转让给第三方。

4.3.7如工期紧张时,必须听从项目组安排,充分保证设备数量。物探单位要求数据采集完成后立即提交原始数据。初步解译后提交初步成果及处理后数据。

4.3.8投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成立技术顾问组,随时解决投标人现场疑难问题,必要时需进驻勘探现场进行指导和管理。

4.3.9投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成立现场管理协调小组,负责解决勘察协调工作,包括相关手续办理、管线单位对接、地方协调等工作,负责协调人员应专门配备,且需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全国区域钢筋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下一篇 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项目自购物资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推荐项目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