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1]ZMGC[GK]2025002
项目名称: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上街(高新区)公安分局50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26,800.00元
采购包1(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上街(高新区)公安分局50人保安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626,8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626,8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6,268.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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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05040300-保安服务 | 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上街(高新区)公安分局50人保安服务 | 50(人)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2,626,8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所有设备及人员全部到位并投入使用,服务期壹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提供的复印件须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