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分2025-01-304 -2
项目名称:拜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415000
最高限价(元):141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拜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415000
单位: 套
简要规格描述: 本项目新建1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包括点位选址和技术论证(必须通过)、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站房建设、颗粒物自动监测设备手工比对、设备联网验收以及运维服务(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交货时间:中标后15日内送至指定地点。
安装完成时间:货到之日起7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不得参加投标。
(2)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