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SW2025CG00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沈河区税务局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原国家税务总局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4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141.00万元/年
为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沈河区税务局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原国家税务总局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税务局)提供项目管理服务、安全保障服务、保洁绿化服务、设施设备的运行与巡检服务、会议服务、食堂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意向采购服务期为一年两个月,首次合同服务期限为2025年11月1日-2026年10月31日,在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标准及预算均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年度考核合格后,经采购人同意,可续签2个月合同。如遇到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进行调整,采购人将对服务期限另行调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2)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本项目为服务采购,要求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物业管理”。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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