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区域维修项目(24个小区)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S20250829FJSZ09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区域维修项目(24个小区)设计招标已由吉林市昌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吉昌发改字〔2025〕3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昌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区域维修项目(24个小区)设计招标;
2.2项目概况:对兴华街道、文庙街道、新地号街道、延安街道、哈达湾街道、东局子街道、通江街道、民主街道共8个街道的24个小区进行改造,改造内容为小区内道路工程、小区内给排水工程、小区内供热工程、小区内景观、绿化工程、小区内附属设施工程、屋面修缮工程、小区弱电、充电桩工程、小区照明工程、楼宇对讲机等电气工程。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初步设计编制(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前后对比效果图图册(含施工期现场技术指导、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招标服务工作)、配合施工图审查工作并确保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审查、配合施工等一切招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工作。
2.4 建设地点:吉林市昌邑区兴华街道、文庙街道、新地号街道、延安街道、哈达湾街道、东局子街道、通江街道、民主街道;
2.5标段划分:
一标段:和平花园、吉荣一区、鸿博景园小区回迁楼、交行名苑小区、德威御园、安宁小区;
二标段:丰苑大厦、阿里山花园小区、亚泰欣城回迁二期小区、亚泰二期、亚泰二期(1-4)回迁;
三标段:新胜昌小区、胜昌家园、公安南三区、交警一区、天江小区、东昌小区、华滩英才小区付6号楼、交警三区、交警二区、海关馨苑(永昌二区);
四标段:吉炭小区、江畔明珠、兰亭雅苑;
2.6招标控制价:一标段:140.00万元;二标段:84.00万元;三标段:121.00万元;四标段:112.00万元;
2.7服务期限: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23日,共3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勘察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须同时具备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业绩认定: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及【吉建招(2017)9号】文件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在(2022年01月0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加投标报名。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10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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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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