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莱山区供水保障提升项目经理部钢管招标采购公告(招标编号:ZTJG-SD-莱山区供水-2025-0006)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莱山区供水保障提升项目经理部所需钢管,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作为招标人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
2.2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烟台市莱山区,包含村内给水工程及输水管道工程;新建输水管线,改建社区供水管网。其中新建输水管线总计约25.29公里,输水管直径约250毫米至1000毫米;改建21个社区供水管网。
2.3招标内容:
序号 | 物资、机械服务统称.名称 | 包件编号 |
1 | 钢管 | 包件1 |
2.4付款方式:每月20日双方进行当月材料供应数量的对账核算,对账核算完成后,乙方于次月5日前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含抵扣联),买受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付至不高于双方核算金额的70%,买受方收到发票后210日内付至不高于双方核算金额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不影响亦不免除乙方继续履行质量保证的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汪册、具有法人资格,汪册资金不低于200.00万元(2)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被中国中铁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3)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等(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至少0份份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业绩金额不得低于0.00万元。(5)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6)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合格供方名册内。(7)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能力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8)其他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与招标内容相关。2、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合格供方名册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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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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