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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舒兰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及安置房屋建设项目地块一(B区)供电工程(正式用电)项目招标公告

舒兰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及安置房屋建设项目地块一(B区)供电工程(正式用电)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S20250908FJSZ02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舒兰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及安置房屋建设项目地块一(B区)供电工程(正式用电)项目已由舒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舒发改审批字〔2022〕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舒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箱式变电站、分支箱、配电线路等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施工。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4、工程建设地点为:舒兰市。

2.5、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6日,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共计45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3564488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投标企业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9、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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