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公司海南分公司所属光伏电站2025年-2027年通讯系统设备代维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黄河公司海南分公司所属光伏电站2025年-2027年通讯系统设备代
维项目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招标项目编号:DNYZC-2025-09-01-394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买方:黄河公司海南分公司下辖各业主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
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受国家电投集团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黄河公司海南分公司所属光伏电站2025年-2027年通讯系统设备代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黄河公司海南分公司下辖各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海南分公司所维护光伏电站包括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产业园光伏电站(含实证试验基地、永源储能、中型50MW,四座光伏电站共用一套调度通讯设备)、黄河共和特许光伏电站、黄河共和晨阳光伏电站、黄河通力光伏电站(含中型中发光伏电站,两座电站共用一套调度通讯设备)、羊曲光伏电站、珠玉光伏电站、红旗一光伏电站、红旗二光伏电站、红旗三光伏电站、红旗四光伏电站、红旗五光伏电站、红旗六光伏电站、红旗七光伏电站、红旗八光伏电站、伏山光伏电站、330kV旭明变、330kV夏阳变、330kV昕阳变、330kV岱阳变。本次招标主要对上述各光伏电站调度通信设备进行维护,包括光传输设备、通讯设备、调度数据网设备进行技术服务。
(1)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一塔拉戈壁滩上,距共和县恰卜恰镇约30km,距离西宁市约150km;(2)产业园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一塔拉戈壁滩上,距共和县恰卜恰镇约30km,距离西宁市约150km;(3)黄河共和特许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一塔拉戈壁滩上,距共和县恰卜恰镇约20km,距离西宁市约140km;
(4)黄河共和晨阳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一塔拉戈壁滩上,
距共和县恰卜恰镇约35km,距离西宁市约155km;(5)黄河通力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一塔拉戈壁滩上,距共
和县恰卜恰镇约38km,距离西宁市约158km;(6)羊曲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河卡镇乌托村,距
共和县约90km,距离西宁市约210km;(7)珠玉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一塔拉戈壁滩上,距共和县
恰卜恰镇约 50km,距离西宁市约170km。(8)红旗一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三塔拉戈壁滩上,距共和
县恰卜恰镇约50km,距离西宁市约170km。(9)红旗二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三塔拉戈壁滩上,距共和
县恰卜恰镇约60km,距离西宁市约180km。(10)红旗三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三塔拉戈壁滩上,距共和
县恰卜恰镇约60km,距离西宁市约180km。(11)红旗四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三塔拉戈壁滩上,距共和
县恰卜恰镇约50km,距离西宁市约170km。(12)红旗五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三塔拉戈壁滩上,距共和
县恰卜恰镇约 50km,距离西宁市约170km。(13)红旗六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二塔拉戈壁滩上,距共和
县恰卜恰镇约50km,距离西宁市约170km。(14)红旗七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二塔拉戈壁滩上,距共和
县恰卜恰镇约 50km,距离西宁市约170km。(15)红旗八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二塔拉戈壁滩上,距共和
县恰卜恰镇约50km,距离西宁市约170km。(16)伏山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二塔拉戈壁滩上,距共和县
恰卜恰镇约50km,距离西宁市约185km。(17)330kV旭明变: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三塔拉戈壁滩上,距共和县
恰卜恰镇约50km,距离西宁市约170km。(18)330kV夏阳变: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三塔拉戈壁滩上,距共和县
恰卜恰镇约60km,距离西宁市约180km。
(19)330kV昕阳变: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三塔拉戈壁滩上,距共和县恰卜恰镇约65km,距离西宁市约185km。
(20)330kV岱阳变: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三塔拉戈壁滩上,距共和县恰卜恰镇约65km,距离西宁市约185km。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主要负责对20座光伏电站、变电站所有调度数据网光传输、调度电话、调度交换机、程控交换机、调度路由器、调度纵向加密、隔离装置、边界防火墙、通信电源等设备进行维护。
1.2.1.1主要维护内容为:
本项目为确保电站通讯设备运行正常,不发生调度通讯故障,如发生调度通讯故障造成的考核,则按照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考核条款执行。
1.每年度对20座光伏电站、变电站进行四次定期巡回检查(每季度对所有电站通讯设备进行一次定期巡回检查工作,并提交签字盖章版报告一式两份),内容主要包括:通讯设备检查、调度通讯电源设备巡检、数据备份(使用1T专用唯一移动硬盘进行数据备份)、运行状态检查记录、线缆标签整理、光纤线路损耗检测等定期检测项目,如有需要提出优化建议及方案;
2.解决维护范围内发生的导致电站主要业务受到干扰并且无法轻易解决的问题;
3.负责维护电站通讯系统与调度系统之间业务传输正常;
4.处理设备各类故障,硬件故障需要更换或维修的由招标单位负责采购,中标人编制实施方案并完成相关调试及配合工作;
5.电站设备变更时,配合完成新换设备通讯配置;
6.配合场站开展调度相关检查工作;
7.完成各类由调度下发的相关整改工作;
8.与其他厂家的配合工作;
9.站外数据传输链路中断的检测及配合链路维修的相关工作;
如遇突发应急状况,应快速响应及时消除故障(电话响应须在3小时内;
对于必须赴电站现场解决问题的故障,中标人应在收到故障申报后立即作出响应,专业维护工程师须到达故障现场,并确保故障处理时间不超过12小时),保障电站调度链路通讯正常。
1.2.2项目服务地点及工期
1.2.2.1项目服务地点:各电站内及电网侧。
1.2.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实施,总服务期限36个月。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项目业主利用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通信工程或通讯设备维护企业。(2)需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CCRC)认证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含8大认证分项,即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认证、安全运维服务资质认证、风险评估服务资质认证、应急处理服务资质认证、软件安全开发服务资质认证、信息系统灾难备份与恢复服务资质认证、工业控制安全服务资质认证、网络安全审计服务资质认证)其中任意一项三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4.2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纳税人资格证明。
1.4.3商业信誉
(1)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5业绩
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3座发电站或变电站通讯系统代维护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现场踏勘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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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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