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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分公司润滑油高压加氢装置加热炉

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分公司润滑油高压加氢装置加热炉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Z101-WZ3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分公司润滑油高压加氢装置加热炉,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加热炉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辽河石化公司年产40万吨润滑油高压加氢装置投产运营后,将优化该公司润滑油生产路线,提高润滑油产品质量,提升中石油环烷基润滑油产品市场占有率,成为企业经济效益新的增长点。招标产品范围:见下表

序号

装置

名称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数量

交货期

备注

执行规范

1

40 万吨/年润滑油高压加氢装置

加氢处理反应进料加热炉(F-2101)

工艺介质设计热负

荷为:1.71(环烷基重质混合油-SOR),技术要求详见MR文件

1台

2026-3-1

含衬里、耐火材料锚固件、辐射室炉管用(钢管、弯头)提供定尺原材

详见MR文件

2

40 万吨/年润滑油高压加氢装置

异构脱蜡反应进料加热炉(F-2201)

 

工艺介质设计热负

荷为:3(环烷基重质混合油-SOR),技术要求详见MR文件

1台

2026-3-15

含衬里、耐火材料锚固件、辐射室炉管用(钢管、弯头)提供定尺原材

详见MR文件

3

40 万吨/年润滑油高压加氢装置

常压进料加热炉(F-2301)

工艺介质设计热负

荷为:3.98(环烷基重质混合油-SOR)/3MW(设计),技术要求详见MR文件

1台

2026-3-30

含衬里、耐火材料锚固件

详见MR文件

4

40 万吨/年润滑油高压加氢装置

减压进料加热炉(F-2302)

 

工艺介质设计热负

荷为:1.97(环烷基重质混合油-SOR),技术要求详见MR文件

1台

2026-4-10

含衬里、耐火材料、锚固件

详见MR文件

5

40 万吨/年润滑油高压加氢装置

余热回收系统

 

一台高温段不锈钢

金属板式+低温段玻璃板(管)式组合合空气预热器、两位式挡板、连续调节式挡板、切断挡板密封调节阀,技术要求详见MR文件

1套

2026-4-30

含衬里、耐火材料

详见MR文件

6

40 万吨/年润滑油高压加氢装置

落地钢烟囱

技术要求详见MR文件

1套

2026-5-10

含衬里材料、锚固件

详见MR文件

7

40 万吨/年润滑油高压加氢装置

加热炉配套平台

技术要求详见MR文件

1套

2026-5-10

/

详见MR文件

8

40 万吨/年润滑油高压加氢装置

补漆面漆

与设备面漆同批次,技术要求详见MR文件

200kg

2026-5-10

/

详见MR文件

9

40 万吨/年润滑油高压加氢装置

设备基础定位盘

技术要求详见MR文件

与设备配套

2026-5-10

/

详见MR文件

10

40 万吨/年润滑油高压加氢装置

所有锚固件、衬里、耐火材料、保温钉

技术要求详见MR文件

与设备配套

2026-5-10

/

详见MR文件

11

40 万吨/年润滑油高压加氢装置

保温材料

技术要求详见MR文件

与设备配套

2026-5-10

/

详见MR文件

注:MR文件补充说明。

2.1.1加氢处理反应进料加热炉(F-2101)及异构脱蜡反应进料加热炉(F-2201)辐射室内加热炉管由供应商提供定尺原材,如钢管、弯头等标准部件;买方负责在现场进行焊接、安装和调试工作;

2.1.2用于包装、加固、运输的工装件,在买方现场使用完毕后,供应商可进行回收处理,以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影响。;

2.1.3燃烧器的选择与采购应满足2025年集团公司燃气燃烧器集中采购选商结果(详见附件1)

2.2 实施或交货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中油一建指定位置。

2.3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首批交货日期:2026年3月1日前,末批交货日期:2026年5月10日前(注:交货时间应分别满足到货期需求)。

2.4 技术要求:满足第五章技术性能指标、检验考核要求及附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准入资质,且一级物资准入产品分类编码(能源一号网8位物资编码23010124或云梦泽平台物料分类码A29010101)与招标产品一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有效的”是指投标人在能源一号网或云梦泽平台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状态均为正常。评标时以评标委员会网上核实为准。

3.3投标人应自有加热炉实体制造厂,并提供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同名的土地使用证或土地登记证书或用地许可证或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明或租赁合同(附产权证明复印件));本项目工业炉模块(MR文件内分段或分片为最低要求)的制造应在供应商自有制造厂(码头组装除外)由自有人员完成制造,并提供自有制造部分的承诺书。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内炼化企业已投产、热负荷不低于3MW、热效率不低于93%的加热炉产品供货业绩,数量不低于5套,且满足以下要求。

(1)国内炼化企业加氢装置加热炉的模块化制造及供货业绩1套(应为国内买方或用户),且已投用,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合同、技术协议(有买方和设计方的签字)的复印件、图纸(应包含工厂名称、项目名称、设备名称、炉子重量、尺寸信息)、用户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和电话)。提供的证明文件不清晰或以任何理由不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完整的视为无效业绩。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以下不良状态: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破产、拆分、转租/售,正在处理的法律纠纷可能构成合同执行风险等。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应至少包含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字盖章页、关于财务状况和经营风险内容的关键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3)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http://wenshu.court.gov.cn))。

(3)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上述内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1. 投标人不得被纳入到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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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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