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厂区及周边环境抑尘防治污染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谈判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拟对峰煤焦化公司厂区内和厂区周边开展为期3个月的抑尘防治污染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服务地点: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及和村地区;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2.4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B、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服务能力,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C、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025 年 9 月 23 日9:00时至 2025 年 9 月 28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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