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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 巴南区花溪河(花溪电站下游段)护岸工程
巴南区花溪河(花溪电站下游段)护岸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南区花溪河(花溪电站下游段)护岸工程已由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巴南区花溪河(花溪电站下游段)护岸工程概算暨投资计划的批复、巴南发改审发【2025】2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巴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不足部分区级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巴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巴南区花溪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花溪电站堤坎下游,止于土桥净化站,治理河道总长260米,治理范围为河道右岸岸坡,长度325.4米。工程设计防洪标准采用 50 年一遇。护岸工程级别为2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730.9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71.98846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治理河道等所有工程内容,具体包含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项目具体实施范围,由业主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指定。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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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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