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00-XZDY-G2025-0010 项目名称:徐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及成果应用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0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关于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5〕62号)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对我市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在组织实施、成果管理、成果应用、监督管理等四方面开展情况进行系统评估,通过识别我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清单,提出定期调整和制度完善建议。编制五年评估并报送省厅审核,内容和数据达到生态环境部备案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1份; (2)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1份。 3.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则须提供联合协议(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