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兴县瓦塘镇旅游示范裴家川口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兴县瓦塘镇旅游示范裴家川口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S14112320250908045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兴县
1、招标条件
兴县瓦塘镇旅游示范裴家川口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招标项目编号:FS141123202509080459),
已由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兴审管审发[2025]61号和兴审管审发[2025]78号文件批复,建设
资金为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兴县瓦塘镇人民政府。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
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改造上人屋面:改造面积 5929.8㎡;改造青瓦屋面:改造面积 2275.25㎡;改
造树脂瓦屋面:改造面积 6567㎡;2#、2-1#、3#、4#、6#、8#、8-1#、8-2#、8-3#、9#、9-
2#、15#、16#、19#、19-2#、21#、26#、27#、30#、32#、34#、35#、36#、40-1#楼建筑外立面进
行修缮与改造,共计 893.31㎡;对损坏墙体进行修补,共计 1727.73㎡;4#、22#、26#楼拆除原有
门窗 148㎡,并更换铝合金门窗。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 1标段,标段(包)内容:兴县瓦塘镇旅游示范裴家川口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详见
工程量清单)。
2.3总投资额:855.4万元
2.4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5建设地点:兴县瓦塘镇裴家川口村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 1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
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
请,否则投标无效;
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