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高科-职业健康年度监测项目采购(第四次)-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沈阳高科-职业健康年度监测项目采购(第四次)
- 项目编号:HJSB-FW-GKXJ-25-2111
- 交货/服务时间:工期: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采样工作,现场采样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报告编制。
- 交货/服务地点:辽宁沈阳
- 供货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第二十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沈阳高科属于职业健康危害严重用人单位,需进行年度职业健康监测工作
- 质量要求: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针对沈阳高科进行采样工作,采样结束后编制报告。
- 质量保证要求:采样设备在检定期内,采用人员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公司制定有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
- 服务方案:承诺提供一年期的售后服务,包括报告解答及技术支持。
- 检测方案:检测方法严格遵循《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规范》(GBZ 331-2024)、《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标准》(GBZ/T189)等。
- 数据管理:企业有成熟稳定运行的OA系统,数据全程数据可溯源。
- 质控措施:企业有专职的质控负责人,质控方案完善合理。
- 外委管理:本项目涉及危害因素均可企业自主检测无需外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资质技术服务范围包含:第一类:②化工、石化及医药;第二类①核技术工业应用。
(2)财务要求: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业绩要求:2024年至今承担过至少3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检测报告封面,并注明项目类型
(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存在重大违法处罚记录(以应答截止日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最新查询记录为准)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参与本项目的检测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至少1人须具备高级职称。所有参与检测工作的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以及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6)其他要求: 配备的设备应满足该项目要求,且在检定有效期内。须提供设备清单及检定证书。
-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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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