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垫江县老城片区防洪排涝通道项目、垫江县东门片区迎春河封盖河道恢复排涝通道建设工程EPC(垫江县丹桂街市场建设项目消防工程专业分包),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城区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垫江县老城片区防洪排涝通道项目、垫江县东门片区迎春河封盖河道恢复排涝通道建设工程EPC所属项目。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178448.44元。
2.4 招标范围:(1)施工图中涉及垫江县老城片区防洪排涝通道项目、垫江县东门片区迎春河封盖河道恢复排涝通道建设工程EPC(垫江县丹桂街市场建设项目消防工程专业分包)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项目预算书(项目预算书中的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以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为准)为准。
(2)本项目合同范围外的新增和变更工程量也属于本次发包内容。若发生新增或变更工程量内容,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安排施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的计价按结算原则执行。若承包方不服从招标人安排,承包方应按结算价款10%的金额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第5日起算(如遇春节顺延15日历天),完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