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第69批集中招标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智慧电厂建设招标公告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O二五年度第69批集中招标
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智慧电厂建设
招标公告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发包人):上海漕泾第二发电有限公司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项目整体进度:26个月
2.2招标范围
序 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信息技术 服务费 (元) |
1 | DNYZC-2025 -09-01-835 -01 | 漕泾综合能 源中心二期 项目智慧电 厂建设 | 采购一套数字化电厂项目的完整解 决方案,实现机组智能控制、智能运 行、智能安全、智能检修以及智慧经 营等功能模块,并完成两个基础平台 建设:基础支撑平台及智能一体化生 产管理平台。(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 货要求) | 直至机组达标投 产,暂定为2026 年12月31日 (详见第二卷第 五章供货要求)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1 | 上海电力漕 泾综合能源 中心二期项 目智慧电厂 建设 | 1.4.1(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 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级单位名称)相关文件确认的 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4.1(2)投标人专项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单位 最多两家,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约定联合体双方各 自承建业务及责权利的界定。联合体资质(合并后)必须同时符合以下(1)和(2) 的要求,同时满足业绩要求非联合体投标人,资质必须同时符合以下(1)和(2) 要求,同时满足业绩要求: (1)具有相关的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CMMI3级及以上等级认证; (2)具有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二 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为准)应 具有2个及以上智慧电厂火电项目并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业绩(含改造业绩)。 主要功能模块应至少包括智能控制、故障预警、智能运行优化功能模块,否则 将不被视为合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 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 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以上材料未提供,按无效业 绩处理。 3.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其他要求:当不同投标人就同一项目提交同一份业绩总包合同业绩或作为联 合体一方的合同业绩为有效业绩、分包合同业绩将不能作为有效业绩。 |
4.**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