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通知编码: | 20250911039 | 采购通知名称: | 长城装备劳务派遣委托服务_01 | 采购联系人: | 郭永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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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期限 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贰年,从 2023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31日止。
二、三方关系
本协议所称劳务人员系乙方员工,乙方是用人单位,甲方是用工单位。
乙方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按本协议建立劳务派遣服务关系,乙方劳务人员按甲方要求完成甲方指定工作任务,甲方可与派遣人员签订岗位责任书。
劳务人员必须遵守甲、乙双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如在管理中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有冲突,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甲方的规章制度为准。
三、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一)劳务人员由甲方负责组织招录,也可由乙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该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遣返。甲方应提前30日告知乙方并提供以下10条遣返内容的情况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遣返后 10 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渎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终止派遣关系或擅自离岗。
6.本人原因不适应正常生产(工作)的;
7.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8.因工作失误造成责任事故的;
9.被刑事处罚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务人员出现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情形甲方不得将劳动者退回乙方,但甲乙双方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除外。
四、劳务人员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险
(一)乙方派遣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的薪酬待遇,由甲方按照同类人员相同的薪酬办法确定并告知本人,在正常出勤和考核的前提下乙方支付给劳务人员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自贡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二)社会保险
乙方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乙方自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为劳务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支付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各项保险费用。支付标准如下:
1.劳务人员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按《社会保险法》和自贡市的相关规定执行,随政策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2.派遣人员在派遣期内到龄退休(或按政策提前退休),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按照《自贡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自府规〔2023〕4号)文件要求,由派遣人员本人按规定缴纳。
3.甲方对乙方劳务人员参保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实,对核实不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和完善。
五、甲方权利
(一)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二)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三)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四)因劳务人员违反劳动纪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劳务人员赔偿,乙方应予协助。
(五)甲方有权查询乙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出现违法现象,甲方可以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给予赔偿。
(六)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享有。
六、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三)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取证并提供相关资料。
(四)负责按照甲方的生产、安全、绩效考核等企业制度规定,对劳务人员实施日常管理,对劳务人员的工作表现和遵纪守法的情况进行考核,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五)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劳务人员,甲方应按规定组织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告知乙方及本人。
(六)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依法签订不低于2年的劳动合同,并负责劳动关系管理。
(二)应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包括人员招聘、劳动合同管理、订立劳动合同、违规员工的处理和社会保险等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按甲方要求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及时向甲方提供劳务人员的相关情况。对于甲方按约定遣返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
(四)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五)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劳务人员档案。
(六)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
(七)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八)因劳务人员违反劳动纪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进行适当处理。接受了甲方安排的专项培训并按照约定与甲方签订了服务期协议或保密协议的劳务人员,未按约定协议办理,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乙方应积极协助、督促派遣人员履行服务期协议和保密协议。
(九)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使其自觉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考核。
九、劳务费用的结算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
2.甲方应承担的劳务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用及相关税费;
(二)费用的标准: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按国家和省、市的规定由甲方确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报酬清单。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在自贡市社保局最新标准内双方约定一个标准计算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3.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标准:乙方收取xxx 元/人·月的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其他税费(如残疾人保障金、工会经费等)按实收取。
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派遣服务费标准/人·月。
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清单》人数为准。
派遣期不超过半月的,派遣月数按半月计算;派遣期超过半月、不满一月的,派遣月数按一个月计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考核结果,代扣各类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后,于收到甲方款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劳务人员工资卡。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提供缴纳清单,开据正式单据,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乙方按期为劳务人员缴纳。
3.劳务派遣服务费按月支付,由乙方开据正式发票,甲方以转帐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十、相关约定
乙方劳务人员如有下列情形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以下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派遣期满乙方女性劳务人员仍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甲方不得遣返,其“三期”内的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甲乙双方《劳务派遣协议》无论是否终止,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和患职业病的,甲方应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救治,并第一时间通知乙方,由乙方处理相关事宜,甲方必须协助。除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外,按规定发生的其它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如有规定以外的费用产生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甲乙双方因职工工伤、职业病而参与的诉讼,按照法院诉讼判决及裁定承担相关费用。
(三)乙方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甲方不得遣返,并按规定负责相关待遇。
(四)除了甲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或者派遣员工自愿辞职的情况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外,其它情况甲方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一、违约责任
(一)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则视为违约,由此给守约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或损害,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二)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社会保险费用及派遣服务费,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后,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劳务报酬或未及时给劳务人员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如乙方未按时足额向劳务人员支付工资或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在甲方告知提醒后乙方仍不整改的,自告知提醒次月起,管理服务费按每人每月下调20元执行;超过三个月乙方仍未整改完毕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改变、甲方上级部门要求、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解除、终止本合同的,均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并签订书面协议。
十三、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也可向甲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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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报价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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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务输入\劳务外包服务 | 项 | 240 | 0 | 2025-09-26 | 技术标准:计量方式:付款方式:送货地点:工程部位:收料人姓名: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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