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渭南市-2025-00748
项目名称:澄城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施工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附2024年度工商年检报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其他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等;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合法有效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9)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10)行业分支机构在参与投标时,须同时提供分支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总公司(总所)出具的授权书,总公司(总所)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经总公司(总所)授权后,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