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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尔伯特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及初步验收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AZXG2025-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大庆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杜尔伯特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庆农发【2024】3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质量检测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第一标段建设资金已到位,工程建设主要任务有:杜尔伯特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部工程进行工程质量检测;
2.2建设地点:杜尔伯特县;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工作内容为工程质量检测;第二标段工作内容为初步验收。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咨询服务止。
2025 年 10 月 25日-2026 年 10 月 24日(365 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本项目工程主要内容:新建15万亩和改造提升20万亩涉及的全部项目。
2.7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7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潜在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包含:含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金属结构、量测共四大类);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质量检测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2025年07月-2025年09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起至2025年09月30日)行贿进行查询,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需提供2025年10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的无行贿行为的书面承诺(包括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格式自拟),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9月24日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现场踏查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线上开标: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7.2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59-3431110
招标人: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0459-3439053
代理机构:黑龙江琮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188号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方式:0451-85697567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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