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电力蒲洲热电山西有限公司消防服务外委(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42-CG-250922141、SXZB-2508241611JNF2416/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
一、采购条件
本晋控电力蒲洲热电山西有限公司消防服务外委(第2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NC242-CG-250922141、SXZB-2508241611JNF2416/01),已由蒲洲热电生产经营计划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晋控电力蒲洲热电山西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通过采购,选择承担蒲洲热电消防外委项目管理服务
2.2 采购范围:利用现有的2台消防车和现场布置的消火栓、设施、移动式灭火设备,负责公司生产和生活场所的日常防火检查、动火工作票的审核及动火工作的监护、消防器材的更换、消防应急预警。协助公司制定消防预案,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指导消防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等。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2.4 服务地点:晋控电力蒲洲热电山西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注册,并审核通过(需提供证明材料);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火电厂消防服务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9-23 17:30至2025-09-2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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