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油集团第三届二级律师库(北京律所)框架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ZY25-CZ08-FW238
本招标项目华油集团第三届二级律师库(北京律所)框架招标项目已由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批复,项目业主为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背景概况
集团公司建立一级律师库后,华油集团部分二级单位反应一级律师库的业务领域与其公司相关需求不符,费用过高,从项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标的金额大小、涉及的专业领域及地域等角度考虑,无法完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中涉及的法律事务需求,希望华油集团能够建立自己的二级律师库。
2.2招标范围
根据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律师管理有关规定,为更好地满足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对专业法律服务资源的需要,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选取在大型酒店、物业、餐饮等法律服务方面经验丰富,精通合同、商贸、劳动等法律领域的律师事务所建设华油集团二级律师库。本批计划入库律所10家,已经进入集团公司一级律师库的律所不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4 服务地点:北京。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提供通过年检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至少5名执业满5年以上律师。
3.3人员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机制和协调能力,且设有专门的律师团队,须指派3名及以上专职律师(其中主办律师一名)为招标人提供法律服务,提供团队所有成员组成明细、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律师证等。主办律师在律协等专业组织、专业委员会担任职务的,或有仲裁员证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
3.4业绩要求:具有1项为中央或省属大型国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或至少1项在酒店、物业、餐饮等法律服务方面服务经验,精通合同、商贸、劳动等法律领域。该业绩证明由投标人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
3.5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许可等处罚且处于持续状态的。
2)未被行业协会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且处于持续状态的。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服务事故;
4)投标人及核心服务团队成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律师团队成员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记录行贿犯罪行为;
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blacklist)。
3.6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及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首席合伙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