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东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维保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F1-LW-2025-01-雄东安置房维保
1.招标条件
鉴于招标人已与(雄东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的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并就(拆除工程、安置房工程、社区中心工程、绿化及小市政、标识标牌、地暖维修等)工程分包取得了建设单位的同意,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施工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规模:本项目位于河北省雄安新区雄县雄东片区安置房,主要施工内容为拆除工程(土建、安装)、安置房工程(土建、安装)、社区中心工程(土建、安装)、绿化及小市政、标识标牌、地暖维修等,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建筑屋面、给排水及采暖、建筑消防建筑电气、弱电智能化、通风与空调、电梯、泛光照明、精装修、燃气工程、变配电工程、人防及其附属设施、配套工程、标识标牌、室外景观及配套设施、小市政等维修及整改工作(具体维修内容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详见招标清单。
2.2工程建设地点:河北省雄安新区雄县雄东片区安置房。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详见招标清单划分:
一标段:室内装修维保工程(包含拆除工程、安置房工程、社区中心工程)
二标段:室外绿化市政工程(包含绿化及小市政、标识标牌)
注: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各标段标的额由大到小顺序进行评审,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继续参加后面标段的评审,但在后面的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4分包方式:劳务分包□专业分包
2.5工程质量(创优)目标:满足国家、行业、地区及采购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2.6计划工期:自采购人要求的维修工作开始之日起至原施工单位质保责任结束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资质为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具备分包本工程的组织管理、技术管理能力,资源充足;信誉良好;且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过期的需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企业资质连续的延续通知(延期时间不能间断);近三年完成过2项房修或施工类合同,且金额超过20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无纠纷及诉讼,不在中国中铁及中铁建工《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
4、劳务分包及计价方式
1、劳务分包方式
(1)劳务分包采用包干制。包工费、包材料(甲供材除外)、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成品保护措施,包管理费、利润等。采用固定单价一次包死,施工期间不作调整。增值税税金做为价外税单独列出。
(2)除甲供材外,其余所需材料、机械均有投标人提供,甲供材详见附件:甲供材料表。
(3)如因各种原因投标人只完成承包范围的部分工程,合同价格必须下调,具体情况按照完成承包任务比例,完成合同规定工序程度,影响工其情况,另找队伍增加费用等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但下调比例不低于暂定金额的5%。
(4)对本工程的环境因素、工期要求等,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给予全面、细致、充分考虑,人工费材料费上涨等风险自担,并承诺此单价将作为分包结算计价依据,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亦不向招标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因项目情况特殊,属于维修工程,需按发包人提供维修单进行维修,招标人尽量安排集中施工但无法承诺施工连续性,投标人需自行考虑由此造成的窝工等,不得因以上原因要求增加费用或补偿。
2、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包干。(分项工程及包含的内容详见清单)
以上计价方式均包含了所有施工程序和施工工艺内容及投标方进场施工工程管理人员工资(含测量人员、配合电工、电焊工、垂直提升配合人员等),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等措施费用,以及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内容,为固定不可调整单价。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给予全面、细致、充分考虑,风险自担,此单价将作为分包结算计价依据,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3、报价表中所有工程量均为招标人依据业主提供的资料计算,工程结算时所有工程量均按《工程问题维修单》按实结算。
4、成品保护,因工程需要所产生的清理、材料分类堆码、道路保洁等零星用工等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上述分包结算综合单价所含工作内容参见后附分包合同相应条款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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