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华兴高级中学(原银川市第四十四中学)新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华兴高级中学(原银川市第四十四中学)新建项目已由银川市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银兴发改发〔2025〕1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兴庆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剩余部分由兴庆区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宁夏兴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以南、翰悦府小区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2.2建设规模:银川市华兴高级中学(原银川市第四十四中学)新建项目,为城市普通高级中学,用地面积80442m²(约120.66亩),学校规模为42个教学班,可容纳2100名学生,总建筑面积为56064m²,其中地上50800m²,地下建筑面积5264m²(平时功能为停车库及设备用房,战时为人防工程,战时人防建筑面积为4064m²)。地上主要拟建规划项目为1#教学楼、2#教学楼、3#教学楼、4#科创楼、5#科创楼、6#风雨操场、7#看台、8#食堂、9#宿舍楼、10#宿舍楼、11#门房、12#门房及其他配套辅助用房等。
2.3招标范围:银川市华兴高级中学(原银川市第四十四中学)新建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
2.4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540日历天,与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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