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2-2-089-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运河电厂全厂消防报警系统维保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运河电厂全厂消防报警系统维保项目标段包1
2.3 服务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
2.4 服 务 期: 服务期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录入单位,在信息公开系统中能够查询到,单位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需提供上述系统网站查询页面截图)。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项火灾报警系统维保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
3.2.3.1驻场服务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上能够查询到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需提供上述系统网站的查询页面截图。
3.2.3.2驻场服务的两名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须提供对应职业资格证书;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2月1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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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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