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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国家水域救援重庆大队项目EPC(第二次)
国家水域救援重庆大队项目EPC(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家水域救援重庆大队项目已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渝发改投资〔2022〕13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代建单位为: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训练楼建筑面积12912.98平方米,以及综合管网、绿化等附属工程。新建1000吨级水上应急码头1座及相应配套设施。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279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994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专业设备材料采购等内容,具体范围为: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达到设计要求并负责完成码头、生产和辅助建筑物、陆域工程、房建工程、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及污水处理、控制及通信、环保、劳动安全设备、水土保持工程、导助航设施、其他临时工程等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严格实行“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工作

(1)工程项目的BIM应用、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的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办理,设计需符合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工可报告及工可批复相关的建设内容、功能规模、技术标准、装卸工艺要求等

(2)设计范围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码头建设、生产和辅助建筑物、陆域工程、房建工程、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及污水处理、控制及通信、环保、劳动安全设备、水土保持工程、导助航设施、其他临时工程为达到招标人要求形成相应能力的工程施工

(3)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所有的相关手续办理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的审核、联合试运行、交工验收等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并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

(4)总承包管理工作

(5)其它工作

负责本项目成果、材料、设备、半成品、工程的中间过程验收,各专项验收(职业病、航道、海事、档案、环保、水保、安全、消防等),完成项目交工验收、试运行及配合业主完成竣工验收

负责施工期通航安全评估报告协调通过审查或获得施工许可证

负责协调施工前报建、报监、审查、审批、许可等各类手续办理

负责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测、建设期工程及设施、设备等维护的相关工作

(6)上述采购与施工承包范围内建设内容详见主管部门审定的施工图

(7)具体实施范围及内容以发包人根据后期业务要求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63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90 日历天;

施工工期: 540 日历天,其中训练楼360日历天,水上应急码头部分540日历天;

节点工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2)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3)根据项目进度推进情况及招标人要求,分阶段实施土石方及地基部分、基础工程、主体结

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工程、配套设施工程等。

(4)合同签订后300日历天内完成主体工程,房屋建筑及配套部分在360日历天内全部完工,水上应急码头部分540日历天内全部完工。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 %以上。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①或②其中一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 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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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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