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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水电九局西藏华电山南乃东亚堆郭乃220kV升压站项目钢绞线及光缆架空地线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9-25J5-FG0028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采购方式采购华电山南乃东亚堆郭乃220kV升压站项目钢绞线及架空地线,计划使用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华电山南乃东亚堆郭乃220kV升压站项目

(2)项目概况:西藏华电山南乃东亚堆郭乃220kV升压站项目地处山南市乃东区亚堆乡郭乃村正东侧,场址距山南市城区直线距离约28km,海拔约4000m,现状为泥石流洪积扇,站址位于洪积扇扇中过渡区,洪积扇整体地势较为开阔,坡度约3°~5°。对外交通路线为:设备厂家→国道高速路网→拉萨市→雅叶高速G4218→曲乃高速G4219→省道S509→现有道路→场址。省道S509为双车道沥青道路,满足大件运输需求,且弯道较少;省道S509→进站道路起点为现有乡村道路,公路里程约为4.4km,其中前3.6km道路为沥青道路,路面宽度为5.5m~8.5m,满足大件运输要求;剩余0.8km为水泥混凝土道路,路面宽度为5.0m~4.0m,且线路较为平顺,可满足大件运输需求。

二、采购内容

1.供货设备范围如下(包含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钢芯铝绞线

JL/G1A-240/30

km

154.8

2

光缆复合架空地线

 OPGW-24B1-80

km

52.8

(1)材料的出厂价、运杂费(含运费、过路费等)、装车费(卸车由施工承包人负责)、保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财务费)、利润、配合交接验收、所有风险金和税金等交货前所有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等费用。

(2)以上询比采购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询比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响应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合同执行过程中,均以实际交货验收量为准。

2.2技术要求:

(1)所提供的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设计、环保要求;

(2) 必须有相关的合格证书及材质证书;

(3)其他技术资料详见技术协议(详见附件一);

2.3质量要求:

(1)响应供应商所供材料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与规范,

(2)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主要材料的合格证书、质量证明书等技术资料。

(3)质量保证期及质保金:质保期为到货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金为材料总款的5%、质保为满足一年质保期限后支付。(上述技术要求与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4、交货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20日内前将货物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各响应供应商结合自身情况自行提供最短的交货时间)。如能提前交货,请响应供应商将提前的天数在标书中写明,采购人将视提前的天数择优考虑。

5、交货地点:华电山南乃东亚堆郭乃220kV升压站项目施工现场,卖方应充分认识需方收货地点偏远的特殊性,在合同签订后应预留生产加工、运输的合理时间,不得因交货地点偏远及运输困难为由推迟交货时间。

6、付款方式:

6.1本合同无预付款,合同签订后货到施工现场并提供货物的质量证书及合格证给买方,买方现场验收合格后卖方必须先提供合格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财务收据。买方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向卖方支付到货货物总金额的95%作为到货款,留5%质保金(质保期一年,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无异议后30日内不计息一次付清。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

6.2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1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文件上传前须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通过采购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采购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参与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

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2、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加盖授权制造企业公章;并提供生产制造企业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代理资格证明文件。

4、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近3年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具有高海拔3500米及以上相同或相近技术参数产品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且提供的单项有效合同金额在8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6、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其它技术要求。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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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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