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三峡基地公司2026-2027年塑料管类物资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报价。
2.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的一批塑料管材及管件,用于供水报装工程、市政给水管网工程、临时管道工程及抢修工程等项目建设。主要物资为PE、PPR、PVC管材及相应配套管件。PE管材及相应配套管件的管径范围为De20-De500;PPR管材及相应配套管件的管径范围为De20-De90,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2)交货地点: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宜昌市秭归县。
(3)交货时间:分批交货,收到买方交货通知后,卖方应于8天之内完成物资交货。少量管材(少量管材是指装载重量或装载空间不足6.5米货车半车运输量)由卖方自行调配发货,应于15天之内完成物资交货;少量管件卖方应考虑物流发货至买方项目所在地,物流费由卖方支付)
本项目由长江三峡水务(宜昌)有限公司统一进行采购,根据需求分别与长江三峡水务(宜昌)有限公司、三峡日新水务环保(秭归)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长江三峡水务(宜昌)有限公司计划供货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三峡日新水务环保(秭归)有限公司计划供货期为:2025年11月23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
3.报价人征集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报价人。
报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报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报价人须为同一品牌的PE管、PPR管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若报价人为授权代理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该品牌PE管、PPR管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如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家及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则该品牌生产厂家及其授权代理商的全部报价文件均视为无效报价;须具有PE管、PPR管、PVC管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业绩要求:报价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饮用水PE管材管件或PPR管材管件(若合同包含其他类型管材,其中饮用水PE管材管件或PPR管材管件金额应不低于100万元)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等证明文件);
(3)财务要求:2023年、2024年两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不接受在“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报价人参与报价,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报价人参与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尚未解除的);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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