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谈判采购公告
因红河“风光储”一体化基地第二批次王家庄光伏发电项目需要,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谈判方式采购 红河“风光储”一体化基地第二批次王家庄光伏发电项目所需的支架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谈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1)项目名称: 红河“风光储”一体化基地第二批次王家庄光伏发电项目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光伏支架(常规风压区) |
套 |
10923 |
一组26块光伏组件,数量以最终设计确认为准 |
2 |
光伏支架(高风压区) |
套 |
一组26块光伏组件,数量以最终设计确认为准 |
|
3 |
逆变器支架 |
套 |
563 |
数量以最终设计确认为准 |
(4)交货时间:收到书面排产通知后25天发货。按批次排产、发货(具体发货批次及数量以买方排产通知时间为准)。
(5)交货地点: 项目现场交货(车板交货)。
(6)质保要求: 质量保证从设备及系统在现场安装调试开始,性能满足本规范要求及有关国标,直至设备正式投运后2年,主体结构和涂装防腐为移交生产后25年,售后服务满足运维要求。
(6)付款方式及付款比例:银行承兑、金融产品(中企云链、建行E信通等)或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付款方式,付款比例为:1:4:4:1(预付款:到货款:并网验收款:质保金/质保函)。
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1、应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具有招标设备的生产、制造能力和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本项目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3、应具有承担总体设计和制造招标设备能力,并应提供近三年建设容量不低于1000MWp,且单体容量不低于500MWp的光伏项目的相关设备供货业绩证明。
4、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5、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注册合格供应商。
6、应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其它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附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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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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