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48452-XM001
项目名称: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朝阳校区锅炉更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71.61100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71.61100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套/台)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1
朝阳校区锅炉更新采购项目
271.611003
3
更换3台4.2MW承压燃气热水锅炉,改造4号炉的控制监测系统,完成供货及安装。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旧)锅炉制造B级(含)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锅炉制造(含安装(散装锅炉除外)、修理、改造)B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旧)锅炉安装3级(含)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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