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青海贵南木格滩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影响评价及保护方案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NYZC-2025-09-01-635
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甲方):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选址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木格滩,场址现状大部为移动沙丘,地势起伏较大且风蚀严重,沙漠特征明显 海拔高程约为27003200m;场址区内地势开阔,道路路况良好,对外交通便利。
建设规模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装机规模为840万千瓦,最终容量以国家批复为准。
2.2招标范围
负责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青海贵南木格滩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影响评价及保护方案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区域内生态系统、陆生野生动物调查与栖息地生态评估。
(2)设置生态系统调查评估样点,陆生野生动物调查按分类阶元分别根据分类特性设置两栖类、爬行类、哺乳类等野生动物进行调查。
(3)对区域内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贵南沙蜥影响进行评估调查,并编制贵南沙蜥野生动物保护技术措施方案。
(4)通过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审查,组织召开审查会,并取得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专家审查意见及相关文件。
(5)负责协调完成项目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影响评价及保护方案等相关专项手续办理。
(6)负责完成贵南沙蜥人工繁育技术开发及相关发明专利或受理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项目整体进度:合同签订生效,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项目相关全套资料后,中标人在2年内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交成果资料。其中,中标人须在第1年内完成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区域内生态系统、陆生野生动物调查与栖息地生态评估工作;完成青海贵南木格滩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影响评价及保护方案研究报告编制;完成相关专项手续办理;第2年内须完成贵南沙蜥人工繁育技术开发及相关发明专利或受理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年度财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纳税人资格证明。
(4)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或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生死亡事故;
(3)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至少1个及以上国家或省部级两栖爬行动物相关研究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业务范围、签字页)或其他证明文件(包括批准通知书或项目任务书等);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动物学或生态学研究方向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具有类似项目经验;
(5)核查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提供近3个月养老社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授权数;(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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