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融通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汕头2艘报废船艇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中国融通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汕头2艘报废船艇处置项目(编号:gkzb2025092400026)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中国融通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标包1 | 中国融通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汕头2艘报废船艇处置项目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报废船只应自甲乙双方签订有关交接文件(交接文件签署即视为已移交)之日起4个月内全部被拆解完毕。。
服务地点位于:汕头市濠江区,报废船艇坐滩位置:23°19'33.59"北;116°42'53.69"东。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符合国家、行业和招标文件相关标准规定。
其他:(1)采购类型:报废船艇处置类
(2)采购内容:本次处置2艘报废船艇共计2个型号,扣除油水、舾装、浮锈等杂物后,总重量约为194吨,具体以报废船艇实际情况为准。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3)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1名。
★(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含税投标总价最高限价261.4万元(含增值税),含税投标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总价=评审价=招标人向中标单位支付的结算费用=2艘报废船艇拆解施工含税总价-拆船废旧金属回收含税总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或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事业单位须提供能体现收入、利润(结余、负债及资产等关键数据的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近三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投标人应符合国务院及生态环境等部门有关废船安全环保拆解的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环境标准规范,具体应提供:
①具有生态环境部门批准或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跟船舶拆解相关,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②具有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登记表或环评批复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相关材料,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③具有拆解船舶的专业机械、工具;提供承诺书。
④具备拆解船舶所需的固定场地;场地权利人需与投标人一致,自有场地需提供房产证;租赁场地需提供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提供场地面积及相关环境图片证明材料。
注:如为军办企业仅需提供军办企业证明文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产品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5-09-24 19:00:00起至2025-10-10 19:00:00止(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凡是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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