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中江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三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江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德阳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德农农建【202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江鑫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地方配套资金。100%。(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江鑫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德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德阳市农业农村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德农农建【2025】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锦鑫川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中江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涉及普兴镇东升村、清凉村、团坝村、万福镇高垭村、桥亭村、象山村。
2.3 资金来源: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2.4 建设规模:共计新建高标准农田1.13万亩,提质改造0.27万亩,新建渠道、蓄水池、提灌站、田间道路等配套工程,并负责片区部分高标准农田种植营运。
2.5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监理工作。
2.7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农田水利工程或农业土地整理类施工监理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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