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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蒲县东岳朝山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蒲县东岳朝山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LF141033202509LY002-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临汾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蒲县东岳朝山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XLF141033202509LY002-01)已由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蒲审管复[2025])29号、[2025])90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蒲县政府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1、东岳朝山游客集散广场改造工程:东岳朝山游客中心建筑面积300㎡;配套服务用房建筑面积950㎡;东岳朝山游客集散广场铺装PC生态砖4462.2㎡;新建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5200㎡;无人值守智慧道闸8套;充电桩20套及其他地上文化设施环境提升、标识标牌、垃圾桶、座椅、挡车球/杆、相关市政给排水、检查井等工程。

2、晋文公步行街道改造工程:朝山文化体验区540㎡;环境提升909㎡;朝山游客中心900㎡;配套服务管理用房2100㎡;建筑立面改造2400㎡;路面拆除6060m³;人行道透水砖铺装2121㎡;路面拆除2727m³;青石板路面2424㎡;路面设施、管道改造及其他市政配电柜、交通划线、标识标牌等总图工程。

3、真武祠旅游文化步道及地下停车场提升工程:真武祠旅游步道铺装工程6500㎡;旅游驿站3处,总建筑面积900㎡;新建地下停车场3520㎡;文化广场铺装地面3000㎡;翻新改造跨河人行桥1座;新建人行天桥一座;道路拆除及垃圾清运1900m³;真武祠及其他市政附属文化设施环境提升、标识标牌标线、垃圾桶、座椅、挡车球/杆、相关市政给排水、检查井改造翻新等总图工程。

4、朝山文化蒲伊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城市朝山文化旅游公交综合驿站6个及其他附属文化设施环境提升;无人值守智慧停车杆20套;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翻新沥青混凝土路面49500㎡;以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总图工程。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蒲县东岳朝山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一标段:东岳朝山游客集散广场改造工程、晋文公步行街道改造工程、真武祠旅游文化步道及地下停车场提升工程

002蒲县东岳朝山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朝山文化蒲伊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2.3 项目总投资:21472.8万元

一标段:建安工程费9618.57万元,设计费141.04万元

二标段:建安工程费8137.5万元,设计费120.05万元

2.4 建设地点:蒲县县城

2.5 计划工期:24个月(73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

001 3.1.1一标段: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002 3.1.2 二标段: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一、二标段均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中没有严重失信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各单位、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 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3.5.2 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可以为同一家公司,也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

3.5.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5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5.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5.7各投标人独自或者组成联合体可以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5年9月25日00时00分至2025年9月30日23时59分;

4.2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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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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