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西山口地铁站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昌平区西山口地铁站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已由 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昌平发改(审)〔2025〕227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人民政府 ,工程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柏之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南涧路和旧西路交叉口区域、地铁昌平西山口站周边。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包含现状栏杆、围墙及基础拆除工程;新铺城墙砖地面3112.19平方米、烧结砖地面496.13平方米、透水砖地面2422.14平方米、新砌浅灰色混凝土道牙等景观铺装工程;整理绿地、更换种植土、新植乔灌木572株和地被12454.89平方米等绿化工程;新安庭院灯56套、配电箱及电线电缆等电气工程
2.3 计划投资总额 618.03 (万元)
2.4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2.5 本工程招标范围 包含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景观铺装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及拆除工程等全部工程
2.6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能力;
3.2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近年内至少有一个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业绩以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自行录入的业绩等信息为准。)(如需要)
3.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5 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7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8 本工程 不是 政府采购项目。
3.9 其他要求: /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4.2 本次招标 采用 (采用/不采用)信用标评审。采用 投标人信用评价评分 (投标人信用评价评分/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评分)。
4.3 其他要求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 2025年09月25日09时00分 至 2025年09月30日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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