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余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松原市农业农村局以松农发[2025]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扶余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扶余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扶余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
2.2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建设地点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SYS20250922NTGC04001001 |
扶余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 |
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 |
三井子镇、弓棚子镇 |
81544133.29 |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2.4计划工期:根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及以后年度项目谋划工作的通知》要求,工期为2025年11月06日至2026年6月30日,共计236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农业农村部印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及国家、吉林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基本要求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全员无在建工程;应为本企业在职社保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本企业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退休人员需提供合法有效的退休证明及与投标人存在工作关系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本企业银行对公账户在投标截止前一个月转出为其发放连续3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证明。
3.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要求材料:
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2024年完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当年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只允许参与“扶余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的一个标段投标,若投标人同时参与2个及以上标段投标,则所投标段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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