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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镇商贸局小区等老旧小区主体、配套改造项目(第二标段配套)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9-25 10:16:04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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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13949912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SG0112G250919001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巴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镇商贸局小区等老旧小区主体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巴发改〔2024〕2 号)和《关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镇商贸局小区等老旧小区配套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巴发改〔2024〕1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政策性资金扶持和地方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骏兴项目管理(黑龙江)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巴彦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镇商贸局小区等老旧小区主体、配套改造项目(第二标段配套);

2.2建设地点:巴彦县巴彦镇;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商贸局小区等老旧小区,共有住宅楼14栋,总用地面积32185.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040.19平方米,总住户537户,本次改造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主要改造内容为:

2.3.1.室外排水、供暖设施改造改造室外污水管线824.5米、雨水管线790.65米、供热管线4469.66米。翻新化粪池10座。

2.3.2.路面改造

新铺沥青路面9104.401平方米。拆除原有混凝土路面4308.382平方米、荷兰砖人行路面4036.02平方米。恢复人行路面1885.408平方米,施划停车线384.5米,更换路缘石51.6米。

2.3.3.室外电气设施改造

更换室外电缆线槽2321.42米。新建小区监控9套,更换庭院灯93基。增设高压电缆626米、低压电缆3340米、配电箱(含派接箱)93台、台变(含开关、计量箱)6套。

2.3.4.燃气设施改造

更换燃气设施459户。改造室内燃气管线3994米、室外燃气管线726米。

2.3.5.其他基础设施改造

新建路缘石树池32米。拆除绿化面积158.673平方米,重建绿化面积738.97平方米。拆除花坛169.43平方米,维修花坛340.21米,增设移动花箱19个。拆除围墙(铁艺围栏)69.52米,新建铁艺栏杆58.43米,维修围墙(包含铁艺围墙、砌体围墙)172.14平方米,粉刷围墙431.99平方米。拆除铁艺大门31.38平方米,拆除更换铁艺门柱2.8平方米,新建及更换铁艺大门4座,维修粉刷铁艺大门4座。新建垃圾分类点5处。新建凉亭2座、文化宣传牌9个,拆除健身器材4个,新建健身器材12个、可移动座椅23排、小区入口名牌11个,维修小区入口铭牌(除锈、粉刷)1处。维修自行车棚176.93平方米,自行车棚除锈、粉刷208.5平方米,新建自行车棚61.68平方米、增设自行车棚充电桩14个。新建铁艺栏杆2.76米,重新粉刷栏杆302.444米,重新粉刷车辆闸机2.88平方米。新增灭火器8个。增设人行电子门8座、车辆管理闸机系统8套、门禁管理系统14套,新建电动伸缩门5.12米。

2.3.6.附属用房改造

附属用房重做外墙保温及粉刷1137.17平方米、重新粉刷外墙92.185平方米、重做屋面防水1697.23平方米、重做屋面保温1173.21平方米、更换外窗34樘、更换外门14樘,增加活动室内门2.52平方米,重新粉刷室内1405.82平方米、改造室内照明1项(85盏)、维修粉刷屋面栏杆164.93米、新增屋面女儿墙圈梁6.993立方米、拆除并恢复散水107.87米、新做室外台阶10.05平方米、拆除并恢复雨落管53.4米、拆除屋面花坛28.35平方米、拆除及更换屋面彩钢板63.06平方米、改造楼地面(贴瓷砖)331.15平方米、改造天棚(扣矿棉板)40.56平方米;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共计365日历天(上述开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2.8本标段招标控制价:10982024.0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投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等,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于进行核实,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一经招标人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

3.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按照并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2年10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0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2年10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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