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延寿径”步道项目(一期)(施工)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北京昌平“延寿径”步道项目(一期)(施工) 已由 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以 京昌平发改(审)〔2025〕222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北京市昌平区延寿镇人民政府 ,工程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昌平区北京市昌平区延寿镇,途经湖门村、上庄村、百合村、海字村、北庄村、分水岭村、沙岭村、望宝川村等村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包括山径步道工程、服务节点工程1.山径步道工程,山径步道总长60.2公里,沿线绿化工程包含:整理绿化用地5971.00平方米,种植油松13株、桧柏4株、丛生元宝枫1株、元宝枫39株、国槐17株、栾树198株、垂丝海棠3株、山楂36株、黄栌48株、八仙花35平方米、棣棠605平方米、沙地柏5平方米、松果菊11平方米、苔草2315平方米、麦冬20平方米、草坪2980平方米,圆柏移栽26株。;另设置休憩节点 37 处、应急服务点 11处、旅游标识434个、徒步道出入口节点6处等。2.服务节点工程,改造乡村服务节点6处,其中改造驿站3处,新建驿站4处,同步实施绿化、庭院、给排水、电气工程等
2.3 计划投资总额 4947.78 (万元)
2.4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425 日历天
2.5 本工程招标范围 包括山径步道工程、服务节点工程。1.山径步道工程,山径步道总长60.2公里,沿线种植乔木7 株、灌木 74株、地被 363平方米,设置休憩节点 37 处、应急服务点 11处、旅游标识434个、徒步道出入口节点6处等。2.服务节点工程,改造乡村服务节点6处,其中改造驿站3处,新建驿站4处,同步实施绿化、庭院、给排水、电气工程等。
2.6 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近年内至少有一个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业绩以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自行录入的业绩等信息为准。)(如需要)
3.4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5 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7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8 本工程 不是 政府采购项目。
3.9 其他要求: /
4.信誉要求
申请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申请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其他要求: /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 2025年09月25日09时00分 至 2025年09月30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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