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国重昌平基地(清华科学城)项目(B1-5接待会议中心等17项)(一标段)门窗采购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清华国重昌平基地(清华科学城)项目(B1-5接待会议中心等17项)(一标段)门窗采购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SH0X250210)
发布时间:2025-09-25 10:26:19
发布时间:2025-09-25 10:26:19
一、招标条件
清华国重昌平基地(清华科学城)项目(B1-5接待会议中心等17项)(一标段)门窗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 FSH0X250210 ) ,已由
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批准 ( 京昌经信局备〔2025〕18号 项目备案证明 ( 京昌经信局备〔2025〕18号 ) ),资金来源为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建设单位为
北京华弘玻璃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北京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清华国重昌平基地(清华科学城)项目(B1-5接待会议中心等17项)(一标段)门窗采购工程图纸所示全部门窗。
招标暂估金额: 4822629.95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 昌平 南口镇东大街 52号
其它说明: /
招标暂估金额: 4822629.95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 昌平 南口镇东大街 52号
其它说明: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制造商 ■ 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 3.1.2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的资质,近 5 年具有合同额在200万元(含)及以上的门、窗供货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3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 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近 5 年 具有合同额在200万元(含)及以上的门、窗供货 (类似项目描述) 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采购货物制造商应具备相应资质,拟采购货物的供货业绩及其他要求; (2)投标人应提供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其他要求: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起至2024年止)申请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