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四大队交通违法涉案车辆停车场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502000852
项目名称:四大队交通违法涉案车辆停车场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80万元
采购需求:规范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涉案车辆的处置,进行涉案车辆停车场租赁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服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再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详见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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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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