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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油田秦皇岛市卢龙县20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服务

冀东油田秦皇岛市卢龙县20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东油田秦皇岛市卢龙县20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服务项目已由招标人批准,资金来自 项目单位成本,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冀油(卢龙)地热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冀东油田秦皇岛市卢龙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一期87.5MW项目(以下简称“一期87.5MW项目”),根据批复建设规模,拟安装14台单机容量为6.25MW风电机组,风电基地每台风电机组附近设置1台箱式升压站作为机组变压器,将发电机电压由1.14kV升高至10kV/35kV后接入地方供电系统,风电机组和箱式变电站之间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接入国网电力系统(最终接入方式以电力批复为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项目前期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以确保项目建设运营符合法律规范要求。同时,环评、安评、职评也是一期87.5MW项目获得相关部门审批和许可的前置条件,只有通过环评、安评、职评并取得批复文件,项目才能进入后续的建设和运营阶段。

服务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

2.2 招标范围:

投标人评价服务工作范围包括:

2.1.环境影响评价

(一)投标人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项目要求,对项目周边环境进行全面监测与深入调查,综合运用卫星遥感图片、相关资料等,针对一期87.5MW项目的风机、升压站、开关站、集电线路等场内部分,系统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针对一期87.5MW项目110kV升压站、场外110kV送出线路,分别开展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同步编制相应的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二)项目建设前环境监测工作

①噪声监测

监测点位:共设8个监测点位,其中升压站4个厂界点位、开关站4个厂界点位。

监测频次:每个点位连续监测1天,昼夜各进行1次监测,即每个点位完成2次监测,每次30分钟。

电磁环境监测

监测因子:涵盖工频电场、工频磁场2项。

监测点位:在升压站站址中心设1个点位,四周各设1个点位,合计5个点位 。

监测频次:每个点位开展1次监测。

(三)报告表编制完成后,投标人应自行按政府部门规定的流程与要求,负责及时上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至地方行政审批部门进行评审,报告表应通过项目所在地行政审批部门专家评审,确保招标人获得行政审批部门审批通过的批复文件。

2.2.安全预评价报告

(一)投标人须依据项目需求,编制一期87.5MW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评价导则等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项目建设的具体需求;

(二)报告编制完成后,投标人负责配合招标人组织安全预评价报告的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完成修改,确保报告通过评审。

2.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投标人须依据项目需求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评价导则等标准规范要求,编制一期87.5MW项目风机、升压站、开关站、集电线路场等场内部分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报告编制完成后,投标人负责配合招标人组织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完成修改,确保报告通过评审。

2.4投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及提交成果资料后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服务工作和程序性工作,如相关业务咨询服务、成果咨询等。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5.11万元,不含增值税。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环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s://xypt.china-eia.com/XYPT/unit/list)状态为“正常公开”或“守信名单”。投标人在环境影响信用平台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环境影响信用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2.2.安评资质要求: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2.3.职评资质要求:具备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发票日期为准)已完成结算的类似项目业绩,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相应合同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3.2.1.环评业绩

类似项目:87.5MW及以上规模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业绩

3.2.2.安全预评价

类似项目:新能源类(风电或光伏)项目安全预评价项目业绩

3.2.3.职评业绩

类似项目:风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风电项目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业绩

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符合2.1、2.2、2.3要求的有效业绩证明资料,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将被否定。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成立日期晚于 2025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 承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冀东油田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未处于年度考评不合格禁入处罚期限之内。

3.5.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名:具有本项目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为本企业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3.5.1.环评

环评负责人1名: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生态环境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为本企业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环评主要编制人员:不少于7人,提供劳动合同/劳务合同。

3.5.2.安全预评价

安评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或安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为本企业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安评主要编制人员:不少于5人,提供劳动/劳务合同。

3.5.3.职评

职评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或职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为本企业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职评主要编制人员:不少于5人,提供劳动/劳务合同。

3.5.4.环评、职评、安评负责人不可以互相兼任;安评、环评、职评编制人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评价项目的编制工作。

3.6.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其他核心人员,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变动。若确实需变动,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变动原因、拟更换人员的资质和经验,且更换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人员标准。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单个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大于3。

②联合体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成功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8 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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