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改扩建三期工程1标段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032025095001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ZC002
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改扩建三期工程 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以津发改批复(社会)(2021)14号、津教政办(2022〕120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自筹解决。 建设规模为
18467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改扩建三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84670平方米,本次改扩建三期工程拟新建总建筑面积184670平方米,主要建设科教综合楼(D座)、门诊住院综合楼 (E座)及能源中心,同步实施室外道路、绿化及管网等工程等,总投资额227319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平江道23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改扩建三期科教综合楼(D座)及能源中心标识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招标范围: 户外导视系统、楼体字、室内导视系统、地库导视系统、室内外配电系统等。本标段投资额24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2月13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 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必须具有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3、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在评标阶段,经“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 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必须具有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3、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在评标阶段,经“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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