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堰(柏顺路至长顺大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大湖堰(柏顺路至长顺大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 标段已由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双发改投资【2025】 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空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空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双发改投资【2025】 13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宇初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新建绿化面积106911.08平方米,铺装面积15286.92平方米,新建成品厕所34.55 平方米一座桥梁全长约 14 米。主要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铺装工程、绿化工程、建筑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或其他开工指示文件)为准。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内的所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的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所有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园林绿化工程相关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
拟派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相关施工能力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