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品冠磋商(工程)2025-068
项目名称:民和县城市道路及市民健身广场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5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644485.02元
采购需求:对县城区破损、塌陷道路及市民广场破损地砖实施维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其他资质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外省企业具有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
7、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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