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渑池县易地搬迁安置点光伏发电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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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渑池公开采购-2025-66 | |||||||||||
2、项目名称:渑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渑池县易地搬迁安置点光伏发电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4,590,990.01元 | |||||||||||
最高限价:4590990.01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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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范围:本项目为渑池县易地搬迁安置点光伏发电项目;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清单。 注:包含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保修(运行、维护、软件升级,如有)及其他相关伴随服务。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保期:3年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5交货安装期限:120日历天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标段划分: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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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3.4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5投标人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时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8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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